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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2004

公元2004,我十七岁。

喜欢篮球,却又放弃了它。它给了我致命的伤,已是抹不掉的了。于是我失去了它,还失去我十七岁认识的朋友。说实话我和樱木一样动机不纯,可是他会成功而我失败,却没刘若英的失败与伟大。没有篮球场上的快感只好寄托于文字的温存。

于是总在下午放学后走很长很长的路到书店租书。在明亮的玻璃书柜中找那些别人很少注意的书。相反躺在那里面目全非的书我却不看,就这样没理由的。

租好书便从热闹的市区返回。街上全是下班的人群和放学的孩子。看着那些坐在爸妈单车上的孩子,我未曾想到我的童年只觉的他们好幸福。

从广场上穿过,旁边精美的落地玻璃是这小城唯一的高雅气息。玻璃那边是我消费不起的贵族时装。而另一边是小贩们的地摊,也是我最怕的。从他们面前油锅里飘出的味道给这城市一片氤氲一片迷茫。可我没权力鄙视厌恶他们,我只是在教室呆着而已。我也是这小城的一元素而已。

广场旁边的音响店里放着高分贝的音乐,全是流行的。最近都是刀郎的,那个我不喜欢的刀郎。他们就这样流行,因为大家需要。可是精神的需要吗

我不知道。而我落伍了吗,心甘情愿的或是迫不得已?

每到星期六就是我的受难日。白天还可以出去转转,晚上只好一个人坐在足球场边的看台上抽烟。足球场上总有许多小孩玩耍。一次他们在那里烧着一个废弃的桶,然后各自拿着点燃的木棒到处奔跑。恰好我的打火机丢了就跑过去借火。其中一个小女孩说学生也抽烟啊。我本想说这几个男孩长大后也会像我一样的,可看到红通通的幼稚脸旁我苦笑着走了。

是这样的吗,每个长大的男孩都这样吗。文科班的学生有大把大把的时间挥霍。除了老班的饿课,同学们看小说看的昏天暗地。看的有是那些文化垃圾。我远离那些没长相却又做着琼瑶梦的女孩。他们没前途(这是大家的口头禅)。而那些没前途的男生总多在厕所边的楼梯口抽烟,除我以外,这就是他们的青春吗?

2004年,谁的本命年?刘翔的,姚明的还是周杰伦?他们还是孩子吗?

2004年,我十七岁醉过一回。醉后吐的一踏糊涂,无法抗拒的感觉。我就在心里说再也不喝酒了。我去2004,摩蝎座的男孩却是如此脆弱。青春已经幻灭,那就离开吧。

我去2004,没人陪我。那就算了吧。

鸟在孤单时还会继续飞,何况是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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