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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官员服饰中的花翎和朝珠

更新时间:2010-03-17 15:06:37

在反映清朝宫廷生活的影视片中,我们会看到一些大官的顶戴后面拖着一根长长的孔雀翎,这就是清朝官阶品位的标志--花翎。

花翎有三眼、双眼、单眼的区别。花翎上眼的多和少,标志着官阶品位的高低。一般把三眼花翎授予皇室成员中地位低于亲王、郡王和贝勒的贝子(贝子是清代皇帝宗室第四等的封爵名),以及皇后所生公主的丈夫(即固伦额驸)。戴双眼花翎的是清宗室和藩部中被封为镇国公、辅国公的贵族以及嫔妃所生公主的丈夫(称硕额驸)。能戴单眼花翎的也不太容易,只有五品以上、在皇宫服务的内大臣,以及前锋统领、护军统领、参领(必须是满洲正黄旗、正白旗、镶黄旗出身)才可以戴单眼花翎。

花翎的赏赐范围很小。它是高贵权势的象征,为官员们重视和向往。尤其是汉人要想在朝廷内争得一席之地,得到一顶花翎是至关重要的。鸦片战争以后,花翎的赏赐也变了味。广东洋商潘化成等向清王朝捐献了十几万两银子也获得了赏赐花翎的奖励。

在一些影视里还可以看到清代大员、王公贵族直到皇帝、后妃们的胸前常常挂有一串像佛珠的朝珠。它也是清代官服制度中一种重要的品秩标志。清代制度规定:只有五品以上的文官、四品以上的武官才有资格佩带朝珠。朝珠共108颗,其材质有珊瑚、玛瑙、琥珀、翡翠、水晶、沉香、密腊等。皇帝佩的朝珠,用名贵的东珠制成。另外还规定内廷行走人员,与重要典礼有关的执事人员五品以下也可以佩朝珠。有的妇女虽然没有官职,但受封在五品以上的也可以佩朝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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