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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学校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

以下2016年学校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由查字典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欢迎查看!幼儿园、小学和家长要达成共识,为幼儿搭建起快乐成长的阶梯。

2016年学校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皖教秘基〔2016〕XX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及省、市、县近期颁布的学前教育文件为主要宣传内容,以学习幼儿园相关评估政策、突出规范办园、科学保教,促进办园质量为宣传重点,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的法规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营造全社会高度关心、重视和理解学前教育的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局面,全面提升我校学前教育整体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习宣传学前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组 长:钱 凯

副组长:徐刚勤 张抱虎

成 员:张雪祥 张雪萍 葛友邦 徐友忠 徐丹 张建丽

三、活动时间

2016年4月25日至6月8日

第一阶段:4月25日至5月2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动员会,成立宣传领导小组,制定宣传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5月3日至6月2日为宣传实施阶段,根据宣传计划和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抓好活动的落实。

第三阶段:6月3日至6月8日为活动总结阶段。在本次活动结束后,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写出书面总结,上报到中心校。

四、宣传内容和宣传重点

(一)、加强学前教育发展政策宣传,总结推广经验。重点宣传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国家相关部门政策文件;《安徽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关于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意见》、《关于鼓励城市多渠道多形式办园和妥善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的意见》、《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等有关政策;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及相关规划、计划和工程实施情况。各地各校要发现各类规划、计划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先进典型(资金投入、教师补充、配套政策出台等),加以宣传;及时总结在实施各类规划、计划和工程建设中积累的经验,加以推广。

(二)、突出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宣传,促进办园质量提高。重点宣传原国家教委《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禁幼儿园使用幼儿教材等问题的紧急通知》,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核定全省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最高和最低收费标准的通知》,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幼儿园办班收费等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及省、市、县近期将出台的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等相关规定。

(三)、强化幼儿园评估相关政策宣传,促进规范化管理。重点宣传《安徽省一类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安徽省民办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评估体系》),宣传规范管理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管理经验。各地各校可以通过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园本教研等方式,认真解读《评估体系》。通过宣传《评估体系》,让学前教育管理人员、园长、教师深刻理解我省规范办园、科学保教,以及幼儿园办园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增强规范办园的意识。

五、宣传方式

多渠道向社会宣传。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政策方针,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通过印发宣传册、宣传单。开展园内宣传。南舟儿园在宣传月期间要组织全园教师集中学习学前教育相关政策,尤其要组织教师逐条学习《枞阳县学前教育实施方案》;要利用园本教研等形式,通过撰写学习笔记、集体交流、专家解读等方式,解读国家和省里学前教育政策,重点解读《评估体系》。

2016年学校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二

一、活动目的

为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x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在全社会树立科学的儿童观、教育观,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全面提高幼儿园科学保教水平,营造全社会高度关心、重视学前教育的浓厚氛围,形成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活动主题

学习《指南》,了解孩子。

三、活动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20日6月10日)

部署幼儿园举办宣传月活动,广泛发动各级各类幼儿园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宣传实施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

第二阶段:集中宣传、学习阶段(6月11日6月20日)

(一)集中宣传要求

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相关政策、文件以及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重点宣传以下内容:

1.近两年各市(区)学前教育发展成果

重点对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市(区)学前教育项目推进、教师配备及培训、资金投入、政策制定、民办园管理及奖补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宣传。

2.国家、省、市及地区学前教育政策

重点宣传《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x省学前教育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分解方案的通知》、《x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

3.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相关文件

重点宣传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x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办法》、《x省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标准》、《x省0-3岁婴幼儿教养方案(试行)》、《x市幼儿园一日活动常规实施细则(试行)》。

(二)集中学习安排

以《指南》学习为重点,开展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活动,提高幼儿园教师及家长的科学保教水平。

1.组织园长培训。帮助园长深入领会《指南》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学前教育政策文件,进一步提高园长综合素质。

2.组织骨干幼师培训。组织全市骨干幼儿教师参加2013年省名师团送培活动,提高骨干教师的政策水平,提升教师用好《指南》的能力。

3.组织教师全员培训。各幼儿园要在宣传月期间组织全园教师集中学习学前教育相关政策,采用系统授课、专题研讨等形式引导教师深入理解、正确把握《指南》。

4.组织家长培训。各市(区)要及时下发教育部编印的《指南》挂图、家长宣传册和海报等。宣传月期间,各幼儿园至少召开1次全园家长会(也可以班级为单位召开),覆盖所有在园幼儿的家长,重点宣传、介绍《指南》,对主要内容可进行适当解读,帮助家长理解《指南》的教育理念和教育内涵、各年龄段幼儿发展的基本规律和主要特点,引导家长学会认真观察了解孩子,充分尊重理解孩子,正确鼓励支持孩子。

四、总结反馈阶段(6月21日6月25日)

对宣传月活动效果及存在问题进行反馈总结,整理归档相关材料、图片。6月25日前,各市(区)将活动总结报送市教育局基教处。

五、宣传巩固阶段(6月26日12月30日)

1.组织暑期培训活动。通过专家讲座、研讨交流、现场观摩等形式组织全市幼儿教师深入学习、理解《指南》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

2.开展新教师、新家长培训。2013秋学期开学前后,各幼儿园要分别组织新教师、新家长学《指南》活动,指导他们学习、理解《指南》,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儿童观、教育观与发展观。

2. 开展游戏研讨活动。组织全市幼儿园户外游戏创编比赛及观摩研讨活动,开展游戏研究论文和优秀教育资源评比活动,进一步促进幼儿园户外活动有效开展,提升教师开展游戏活动的水平。

3. 开展教师风采展示活动。组织市第三届幼儿教师基本功大赛颁奖活动,开展2013年全市幼儿教师单项基本功竞赛活动,激励广大幼儿教师奋发向上,超越自我,树立幼儿教师的美好形象,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4.开展《指南》学习、应用征文活动。参加省倾听孩子,共同成长主题征文活动(方案附后),面向全市幼儿园教师和家长征集学《指南》、用《指南》的感受和体会。活动期间,请各市(区)每月推荐2篇优秀稿件。征文邮寄地址:教育局基教处。联系电话: xx,电子邮箱: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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