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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官巧断不孝案

更新时间:2010-03-17 15:00:18

古代有一位母亲,她丈夫去世时,才20岁。她含辛茹苦,将儿子抚养成人,完了婚。儿子感谢母亲的辛苦养育,也供养母亲,但感到累赘。一天儿子对她说:“妈,你养我20年,我也奉养了你20年,真是清帐了,以后谁也不欠谁的了,你走吧。”

母亲被儿子赶出家门,流落街头,又气又愤,托人写了张状纸,告到了县衙。县官听罢双方陈述后,问那母亲:“你儿子生下来时有多重?”母亲回答:“接生婆当时称过了,足四斤八两重。”县官又传来接生婆证实后,宣判说:“谁说欠帐还清了?不是还欠你母亲四斤八两肉么?要清帐也可以,差役,快拿刀来,从他身上割下他母亲的四斤八两肉。”儿子跪在地上求饶说:“不能割呀!不能割!割了我就没命了。我还是继续奉养她老人家吧!”

县官用割肉还亲的做法说明了养育之恩是还不清的道理,结了这桩不孝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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