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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荐举制度

更新时间:2010-03-17 15:06:40

中国古代的荐举制度是中国占代选官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春秋以前,士卿大夫均得到世食采邑,并延及子孙,即所谓世族世官。这种世卿世禄的选官制度,极大地阻碍了社会的进步。

春秋、战国时期,生产力的发展,有力地冲击着这种贵族特权政治的外壳;而国与国间日益激烈的竞争求存,也迫使各国的统治者选贤任能。因而,人才的延揽与荐举制度应运而生。赵武荐“白屋”(非世卿之家)之士60家,赵女子所举于晋国管库之士70余家,公叔文子荐有臣大夫撰于公朝等等,就是大规模实行荐举的明证;而“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口号的提出,也说明了荐举之风之盛和荐举范围之广。

秦朝统一全国前后,荐举已成为选拔官吏的重要途径。这时,不仅职位高的官员可以荐举僚属升任,而且下级官员还可以荐举别人升任比自己高的职任。

两汉时期,荐举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选官制度,消何荐韩信,魏无知荐陈平,孔融荐祢衡,徐庶荐诸葛亮,荀?荐钟繇、郭嘉,刘隐荐李膺、朱穆,杨得意荐司马相如……古往今来,传为佳话;而“公府及二千石长吏皆得自辟所属”,“州、郡举茂才、孝廉”,更说明荐举的规模、范围之广,中无前例。汉高祖下诏求贤,且诏曰:“有而弗用,觉(发现后),免(罢不荐者之官)”;文帝、景帝均屡诏求贤,武帝及其尔后,诏荐人才已成典常。可以说,两汉,尤其是西汉时期,荐举制度已发展到了它的鼎盛时期。

两汉以后,选官方式虽有变化(如魏晋主要是实行九品中正制、隋唐直至明清则主要是通过科举制选官),但荐举之事,历朝仍皆有之。山涛荐举过嵇康,王维、韩朝宗荐举过孟浩然,宗泽荐用岳飞,左光斗荐举了史可法,曾国藩荐举了李鸿章,王鼎荐举过林则徐,……无论事之美恶谐否,都说明荐举制度的历行不绝。

古代的荐举制度,即包括荐举别人,也包含着自荐。战国时赵人毛遂自荐于平原君;汉武时,东方朔也上书自荐,一直被传为美谈。

中国古代的荐举制度,还包括着对荐举者的赏罚。“秦之法,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史记?范睢列传》);南北朝时,殷景仁提出“百官荐材,以所荐之能否黜陟”(《南史?殷景仁传》)。足见,举人不当,应依法连坐。清代,从入关前到后期,荐举与连坐之法,始终相沿。天聪年间,宁完我就向皇太极建议“当行连坐法:所举得人,举主得其赏;所举失人,举主当其罪。”(《清史稿?宁完我传》)清朝后期,徐延旭犯罪发配新疆,荐举他的张佩纶、张之洞也“均被诃责”(《清史稿?徐延旭传》)。

剥削阶级掌权的时代,荐举不可能全在得“材”,“望门辟命”(《抱朴子》、“贤佞朱紫错用”(《汉官仪》)等情况率皆有之。但从历史发展的观点分析,荐举制度毕竟是一个广开“材”路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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